一、实施预约咨询的心理咨询点
1
、
南宁校区心理咨询点:幼师大厦4楼401心理咨询中心;
2
、平果校区心理咨询点:食堂三楼心理咨询中心。
具体预约方法在第三项有详细说明。
二、实施预约咨询的工作原则
1
、各咨询点咨询教师的值班安排由“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”与各心理咨询教师协商确定。“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”按《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心理咨询点值班安排表
》
接受学生的咨询预约,负责与咨询教师联系确认,并将确认情况反馈给咨询学生。
2
、咨询教师按照预约案例优先安排的原则,为学生提供日常心理咨询服务。
3
、没有确定预约咨询任务的咨询教师,按照原定安排值班,以接待没有预约而临时来访学生。
4
、咨询教师在正常值班时遇到临时来访而情况紧急的学生,应优先处理情况紧急的案例。无法立即处理该案例的,应当报“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”,由该中心协助处理。
5
、决定寻求心理咨询服务的学生,应明了预约案例优先安排的原则,一般情况下应主动提前预约。紧急情况可以随时与“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”联系,由“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“负责安排咨询教师接待咨询。
三、心理咨询预约方法
“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”开设咨询预约途径主要有,电话预约、网络qq预约,以及电子邮件预约。具体预约方式如下:
1
、电话预约。
需要安排心理咨询的学生,可拨打“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”电话
0771-5867109
(南宁);
0776-5885813
(平果)
,由值班人员协助预约咨询时间和咨询教师。
服务时间
:工作日(节假日除外)上午8:30~11:30;下午15:00~17:00。
2
、电子邮箱预约及QQ预约。
需要安排心理咨询的学生,可以填写《心理咨询预约登记表》,发送到电子邮箱
1919413973@qq.com
;或者通过在QQ:1919413973,跟我们工作人员预约,由工作人员协助预约咨询时间和咨询教师。
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
二0一二年三月七日
附件
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
心理咨询预约登记表
(
邮件预约使用)
姓名或代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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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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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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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约咨询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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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约咨询教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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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特定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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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:
1
、心理咨询遵守保密原则,咨询教师负有为咨询对象保密的义务。预约学
生可以不必顾虑提供真实姓名资料。确实不愿填写真实姓名的,可填写代号,以便称呼和处理相关事宜。
2
、“主要问题”为学生感到困惑,需要向咨询教师咨询的主要事项;
3
、“预约咨询时间”为学生方便访问咨询室的时间,可以提供多个时间,
以便与咨询教师商定。
4
、“预约咨询教师”表示学生是否有选择咨询教师的要求,无特别要求的,
将由工作人员视情况选定。
5
、“其他特定要求”表示学生选择咨询教师的倾向,如选择男咨询教师还
是女咨询教师等。
7
、
本表填写妥当后,请发至1919413973@qq.com
邮箱,由“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”负责查阅和办理预约。“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”办公室电话:
0771-5867109
(南宁);
0776-5885813
(平果)。